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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护文物 人人有责 ——关于加强水下出露文物的保护管理工作![]() 文物承载着灿烂文明,传承着历史文化,是华夏祖先留给我们的宝贵遗产。加强文物保护工作,不仅是当今中华儿女传承古老文明的历史责任,也是当代建设精神文明家园、凝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举措。 为加强水下出露文物保护管理工作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下文物保护管理条例》相关规定,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保护水下文物的义务。严禁任何个人以任何形式进行水下文物考古调查、勘探、发掘等活动。 在此呼吁广大市民朋友们应主动将发现、搜集的文物上交属地文物行政主管部门保管,对盗捞、哄抢、隐匿、贩卖文物的行为进行举报,打击和防范文物非法交易行为,加强文物保护管理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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